近日,湖北省咸宁市纪委监委通报7起诬告陷害和澄清正名典型案例,严厉打击诬告陷害和不实举报行为,为干事创业者营造风清气正的环境。典型案例有何典型之处,系统治理又该怎样持续推进?
查处11起诬告行为,为何选择公布7起案例?
湖北省咸宁市纪委监委信访室负责人 王琼:从2020年开展这项工作以来,我们查诬澄清的案例很多。但是这一次通报的7起案例当中,被诬告或者是受到不实举报的党员干部,大多是乡镇、街道、村、社区的干部。我们主要考虑到基层干部是干事创业的主力军,直接是面向群众来服务群众的,如果说这部分的党员干部因为诬告陷害或者是不实举报挫伤了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很容易影响到他们更好地为群众服务。
所以我们这一次在通报当中选择的案例,尽量选用发生在基层的案例,同时这一次通报的7起案例,涵盖了咸宁市下辖的各个县市区,其实这也是体现了全市澄清查诬工作一盘棋的考虑。
另外,近年来诬告陷害的案例确实与往年有一些变化,呈现出三个特点:
第一,诬告陷害的手段多样化。比如说可以通过举报平台进行举报,可以通过12388电话举报,甚至还可以通过自媒体进行视频传播,发表不实的言论等等。第二,行为更加的隐蔽。从近年来收到的一些不实举报来看,大多数是匿名的方式,可以说实名举报的占比逐年下降。第三,这些不实举报和诬告陷害人,他们蓄意捏造虚假的问题涵盖面非常广,这也为我们查处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接到举报线索后,如何查证到底是不是诬告陷害
湖北省咸宁市纪委监委信访室负责人 王琼:查处诬告陷害是有严格的相关工作制度规定,首先是要对查否的举报件进行诬告陷害问题线索的筛查。我们要结合举报人的动机、举报方式和他的举报手段,以及这条线索的可查性,以及这个诬告陷害或者不实举报的影响严重程度等等因素来进行一个综合的研判,决定是否要作为诬告陷害线索来启动核查。
另外,确定了纳入诬告陷害线索之后,要根据举报人的身份、职务和干部管理权限,向有管辖权的机关来移交问题线索。比如如果是党员、公职人员的诬告行为,就应该由纪委监委来进行查处;如果是非党员和非公职人员,他的诬告陷害行为,就由公安机关来查处。
最后会根据诬告陷害行为它的严重程度具体造成的影响,相应的来做出比如党纪层面、违法层面,还有犯罪层面这种不同的处理、处分或者是处罚。
我们在对诬告陷害的这种问题调查的难点,主要是在前期对线索的筛查,以及在调查当中对匿名举报人的锁定,以及取证的及时性和精准度。也正是基于这个原因,今年我们在打击诬告陷害方面联合市本级,还有县市区各个单位,比如说网信办、公检法等职能部门,形成联合惩治的强大合力。
怎样才能根治诬告陷害的行为?
北京师范大学中共党史党建研究院院长 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 王炳林:对于诬告陷害的行为,当然要分类别来处理。群众对一些干部是有评判的,我们要相信群众,比如这个干部干的业绩也挺好,群众的口碑也很好,但是在工作当中可能也会得罪一些人,这也是难免的。这时遇到一些诬告,就要去做一个判定。
同时,对一些判定的制度化、流程化的内容,纪检部门也有一系列的规章制度。比如他举报的事实、可信度,他的渠道。另外强调监督最好是在保护监督人的情况下实名举报,要通过正常的渠道,这样把渠道畅通了,同时对于一些制度性的规范,针对一些地区出现的问题,容易发生的领域进行惩治,才能有针对性地去做。因为每个干部的岗位工作业绩都不一样,所以要分门别类地来制定,恐怕很难一刀切。
澄清证明之后,如何帮助被诬告的干部尽快回到正轨?
北京师范大学中共党史党建研究院院长 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 王炳林:现在受到举报之后,可能打击了干部的积极性,在这种情况下,组织上应该加大宣传的力度给他证明。同时,该任用的要任用,该重用的要重用,该提拔的要提拔,用正气来压倒邪气,这样才能够使真正干事的人得到保护,营造一种良好的政治风尚。最重要的,就是通过制度化的这种建设,使得生态越来越好。
干部邓某诬陷22人贪污受贿、存不正当男女关系等,央视披露细节:为泄私愤
近日,湖北咸宁市纪委监委通报7起诬告陷害和澄清正名典型案例,严厉打击诬告陷害和不实举报行为,为干事创业者营造风清气正的环境。
2022年11月至2024年8月,湖北省咸宁市嘉鱼县人社局一干部撰写举报信三十余封,匿名向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反映嘉鱼县22名党员领导干部贪污、受贿、存在不正当男女关系等问题。其中,告嘉鱼县公共检验检测中心工作人员李永方在嘉鱼县水利和湖泊局任职期间,贪污该局公款62万元,同时利用职务便利受贿94万元。收到举报后,嘉鱼县纪委监委第一时间组建调查组,通过一线走访、查阅资料和座谈了解等方式,对反映的情况进行了深入调查。随后,纪检监察机关将涉嫌诬告陷害问题线索移送公安机关。
湖北省咸宁市嘉鱼县公安局办案民警 徐志杭:经过对其举报信件内容进行研判分析以及侦查手段,此行为疑似邓某所为。我们将其传唤到案后,发现其手机内保存有百余封举报信,被举报的党员干部不仅有本地的,还有大量外地的。其中大部分举报信件与纪检监察机关所收到的举报信件高度吻合,从而确定邓某为涉嫌诬告陷害的犯罪嫌疑人。据查,邓某在两年多时间内捏造事实模板化举报大量党员干部,只是为泄私愤。
2025年6月,邓某因涉嫌诬告陷害罪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与此同时,嘉鱼县纪委监委采取会议澄清的方式为李永方等受到诬告的22名党员干部澄清正名。
湖北省咸宁市嘉鱼县公共检验检测中心工作人员 李永方:现在,组织以严谨、务实、负责的态度查清了事实,为我正名。这次经历让我深切感受到组织的公正与温暖,也更加坚定了我坚守初心、履职尽责的信念。
此前报道:县人社局干部邓某,诬陷22名领导干部贪污、受贿、存在不正当男女关系等;被刑拘时,其手机仍存有大量已编好的匿名举报材料
来源:央视新闻(总台记者 许伟 王波涛 孙丽鹏 咸宁台 赤壁台 通城台)
第二证券提示:文章来自网络,不代表本站观点。